医学会公告

关于转发开展申报2021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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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08-05 14:29:16
  •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开发(度假)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市民营医院服务中心:


    现将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0]12号)和《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云继委发[2020]2号)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组织2021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西医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均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在系统内提交的项目申请需待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再行打印为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二、国家级新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1日0:00至9月4日16:00;备案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15日16:00。

    省级新项目、基地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1日0:00 至9月25日16:00;备案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1日0: 00至2021年1月15日16: 00。

    国家级、省级项目每年只进行次申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结点上报项目,逾期不再受理。

    三、各单位将系统内通过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的申报项目材料打印一式两份,并确保打印内容与网上申报的材料-致,如出现二者不相符的情况时以网上申报的为准。国家级新申报项目纸质材料报送时限为2020年9月4日,省级新申报项目纸质材料报送时限为9月25日,备案项目纸质材料报送时限为2021年1月15日。相关申报纸质材料务必在指定时间内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0年国家级新申报项目。主办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需求申报为2021年备案项目,已经是2020年国家级备案项目的不能再申报备案;未能举办的2020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填写延期申请,延期项目举办完成时间截止2021年9月1日前。

    五、各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负责人应切实加强对申报项目内容的审核把关,确实遴选提交传播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和急需紧缺内容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同时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形
    式审查工作,注重材料填写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确保提交材料能够准确反映项目信息。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吴称福,63122248。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4日


    2020继续医学教育申报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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